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每年再培训的有关规定,日前,青岛开发区连续举办三期2007年度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再培训班,来自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300余人参加了再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动员辅导、业务知识学习和考试的方式进行,开设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新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重大危险源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监管实务等课程。通过培训,全体学员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工作职责,加深了对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的了解,熟练掌握了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了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