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与野兽的故事,总能调起人的胃口。但是﹐也许很少有人细寻思﹐吸引人的是美女﹖或是野兽﹖或是两者的结合﹖
几个星期前,台湾南部发生了一起罕见的意外。一个俄罗斯的马戏团,到台湾巡回表演。在转移阵地时,用小货车载运其中的一只老虎。小货车车厢上面放置着铁栅栏。老虎关在铁栅栏里。铁栅栏周围张贴着马戏团的广告和警告的标志。
但是,意外不长眼睛,说来就来。小货车遇上了红绿灯,停在了路口;路过的一位妇女(42岁,资深美女),一时兴起,把手伸进笼子里,想摸摸这只大猫。谁知这只“大猫”不领情,一口咬下这妇人整只手掌,吞进了肚子里;妇人疼痛地当场晕倒在地﹐血流了一地。一大汉瞅准机会﹐英雄救美﹐把妇人送进了医院。妇人经抢救过来后﹐感叹道﹕“意外﹗意外﹗我把她当成我的宠物猫了﹗真没想到﹗真没想到她的动作如此敏捷﹗”
分析
意外已经发生,当然要设法善后。那幺,谁该承担这桩意外的责任呢?
第一种看法﹕那位妇人应自己该负全责。老虎会吃人,即使不是天经地义,也是路人皆知。又不是三岁小孩,自己去招惹老虎,是自找麻烦,当然应该自己负责。
第二种看法﹕马戏团和妇人都要负责。马戏团没有把老虎关好,让人受伤;即使妇人自己招惹,马戏团也有疏忽。因此,虽然双方责任如何划分,可能有争议,可是,造成这件意外,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合情合理。
第三种看法,大概是绝无仅有的少数意见,也就是马戏团要负完全责任。虽然这种看法有点违反“常识”,却符合法学传统,而且历史上确实有类似的判例。
老虎是极端危险的,当有人把它带到一般人活动的场所,等于是把潜在的危险带到别人的身边。即使一般人知道老虎危险,通常也只是一种模糊的认知;在一般人的生活里,谁知道老虎的习性到底如何、动作又有多敏捷?
因此,造成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不是在妇女伸手去摸老虎那一刻,而是更早的那个时刻——马戏团把老虎带到大马路上的那个时候!先出现了这个潜在的麻烦,才会有后面真正的麻烦。而且,从性质上来说,潜在的危险甚大,但是防范意外的成本却甚小。只要把老虎装进笼子里,再放在一辆较大的货车里,以“回”字形的方式来运送,就不可能有手脚伸进笼子里的事。或者,在运送途中,货车后面跟着其它护送车辆,可以随时处理靠近的人、车。
引发的思考
事实上,“老虎伤人”只是个案,通则更为重要:在一般正常工作活动的场所,如果有人带来潜在的重大危害,当然要负起责任。譬如,载运工程用的炸药时,自然不能像载运黄豆玉米一样。运钞车要有特别的铁甲,要武装护送,也是为了处理大笔现金所隐含的危险……
结束语
作为一个管理者,不管企业大小或官居何位,你的日常工作和手头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很多,你会找出许多理由为自己没时间抓安全进行解脱,或许会因为事故发生在别的企业或部门感到沾沾自喜。但如果不从管理的根本上堵塞漏洞,把安全工作放在一边,生产上存在的隐患,出事故恐怕是早晚的事。出个小事故,人们不会太在意,也触动不了管理层。长此以往,司空见惯,必然会“见惯不怪”,之所谓“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制度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重大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等等,也就不会感到有不解或疑惑了。但出了重大事故甚至人身伤亡事故时,是否该好好查一下管理上的原因呢?“四不放过”措施的关键是如何防止类似事故如何发生,不然,教育和处罚了这个“美女”,肯定还会有别的“美女”遭虎咬或是狼啃。
作为一个安全管理者,你能引发哪些思考。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你又对“美女”的处境有何感想和体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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