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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害死人

2008-02-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何为侥幸?侥幸就是由于偶然原因得到一点小小的成功或免于不幸,总认为“天命算定”,即使越“雷池”,灾难也不会降到自己头上,于是乎,便毫无顾忌地干一些盲动的冒险动作。

  其实,侥幸心理在职工中普遍存在,只是表现程度不同罢了。比如“闯红灯未必能撞上汽车”、“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违章一次就会造成事故吗”、“这点儿缺陷并无大碍,不忙时再消除也不晚”等等。殊不知,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的危害甚大,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它麻痹职工的思想,涣散职工的纪律,为违章行为寻找心理上的安慰。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也大多是盲目自信的人,自以为有福气,有经验,有把握,自以为了不起,于是放纵自己的行为,久而久之最终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虽然侥幸心理如此可怕,但一些干部职工却仍然固执地维护着它。究其原因,一是对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系认识不清。生产上的违章行为实际上就潜伏着发生事故的必然性,至于什么时候发生,则是偶然。部分职工违反了规章制度却偶然无事,从而助长了侥幸心理的滋生和蔓延。二是部分管理人员好人主义作祟,对违章者考核不严、力度不够,有些人明明知道违章作业可能发生的后果,但为了眼前的利益或图一时省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侥幸成功之后,再也无人去纠查这些违章之举。三是部分青年职工“逞能好胜”,总认为执行规程是胆小怕事、为畏缩缩。总是图省事,怕麻烦,走“捷径”,抄近路,欲想以最小的努力索取最大的收获。

  现实中,由于侥幸心理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巨额受损的案例并不鲜见,所以要克服侥幸心理,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让“安全第一”的思想牢牢地根植于职工心中,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有人认为,在安全问题上,该讲的讲了,该说的说了,有些职工就是不听,无可奈何。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静下心来扪心自问,我们的安全教育是否真正深入人心?是否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同时必须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加大对违章者的考核力度,奖不虚设,罚不妄加,奖罚分明,重奖重罚。安全制度一经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的威力,一定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另外,加强管理,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责任不光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要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对照检查自己,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职工,谁出问题就要按责任制进行考核,绝不能讲情面,有偏有倚。要强化职工的自保和互保意识,深刻认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涵,培养职工优良的安全品德和作风。

  侥幸心理已使我们吃尽苦头,吃一堑,长一智,我们再不能犯同一性质的错误,再也不能让侥幸心理频频光顾我们的身边。因为,少一份侥幸,多一份平安!少一份侥幸,多一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