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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缴罚款还是买菜

2008-05-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做交警五年了,感触颇深的就是交通违法(章)者对罚款处罚的讨价还价:

  “同志,能不能少一点?”

  “能不能便宜点?又没有外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再少点吧,同志,你行行好?”

  ……

  俨然是一个在菜市场买菜的妇人,捂紧自己的钱袋,唯恐吃了亏。于是想尽办法,能少罚则少罚,能不罚就尽量不罚。若不是有头顶警徽,身着警服的警察在,还真有人以为是在菜市场呢!能真正心甘情愿,痛快淋漓接受处罚的几乎为零。法律的尊严何在?人们对法的敬畏何在?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首先是交通违法者只在乎自身的经济利益,没有从思想上意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及违法的可耻性!其实遵纪守法,违法可耻这本是连小孩子懂得的道理,然而我们这些成了年的交通违法者却不是很懂。话说得难听一点并不是只有卖淫嫖娼、盗窃抢劫(达到一定程度就是犯罪)才是违法,交通违法同样是违法,不会比前者更高明、更体面、更光彩。

  其次,交通安全感的缺失。我们可以漠视交通违法,我们也可以有千万条理由去违法,比如酒后驾驶者可以说酒场上盛情难却,不喝不行;超载者可以说不超载不赚钱;闯红灯者可以说时间紧迫,不闯来不及等等,但是我们却不可以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孰视无睹。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49417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据统计,95%以上的交通事故源于交通违法。朋友,面对如此惨烈的数字,当你违法后,是否还要理直气壮地去讨价还价。

  前几天,我的一位朋友在济南出了车祸,差一点命赴黄泉。事后他感激地对我说:“多亏你告诉我济南交警管得严,在进城前我提前系上了安全带,要不我早飞出车子见阎王去了。看来你们管得严确实对我们驾驶员有好处。”我想这决对是他的肺腑这言。

  罚款不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手段,如果罚个三毛两毛能起到警戒作用,能够使道路交通秩序更加有序、畅通;交通事故能够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我想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不会加大处罚力度。公安部交管局高级工程师翟忠民先生说得好:“法律不是警察罚款的剑,而是我们每一个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