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于泰山
翻开往日的一页页, 便让人们回忆起那一幅幅惨痛的画面,一个个落寞的背影:北京世界城工地着火 黑烟“遮天蔽日”; 2004年2月15日11时许,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大火于当日15∶30时被扑灭。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 1987年12月17日,杭州仪表厂发生了一场特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60余万元; 1998年,全国共发生特大火灾78起,死117人,伤237人,直接财产损失2.7亿元。与上年相比,起数下降11.4%,死人74.2%,伤人下降35.2%,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6.8%。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6起,比上年(19起)减少13起,下降68.4%。……一个个惨痛的事实摆在我们眼前,令人不寒而栗。火,一个令人望而却步的词。。曾经,它帮助了人们,让最初的人们吃上了热腾腾的肉菜。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是啊,大多数的人们又怎会记得,它曾经那么无私?在人们心中,更多的,是它烧毁了多少房屋,是人们那声声撕心裂肺的痛苦,是那无法挽救的事实。然而这一切又是谁引起的?我想,不是天灾,而是人们的一些失误造成的。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在平日生活中,人们应该注重一些细节,一些隐患,往往是因为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而导致一系列无法弥补的事情发生。消防安全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消除隐患是首要的. “使用发热的电器(如电熨斗)要小心,不可使其引燃易燃物品。 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 煤气罐应远离火源使用;要定期检查,确保煤气设施及用具完好……”个个看似很小的事情,其实都在为你的生命多加一份保险。
古有名训: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当危险还没有发生时,防范是最重要的。当你用完电器时,应及时断电;不要在床上吸烟,未熄灭的烟蒂不可丢入垃圾桶或随手乱丢,应养成熄灭烟蒂的习惯;煮食中途若有时需外出,应先关闭货源;小心使用瓦斯……无论何时何地都应注意用火用电的安全,才能保障您的生活。
生命弥足珍贵,但同时生命也是脆弱的。当睡梦中的人们被难闻的烟气呛醒,当财产甚至生命与火一同消失在消防队员的水柱下时,即使你后悔,即使你惋惜,即使你痛苦,即使你歇斯底里,也无法唤回什么,因为它已在你的不经意间成为事实,酿成了无法追回的失误。所以,注意每个细节,消灭每个隐患,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遏制住,才能让你的生活多一分安全,少一分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