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鞭是用很轻的蒲草编成的鞭子。汉恒帝时,南阳太守刘宽用蒲鞭作为处罚有过失官吏的工具。可是蒲鞭落下,不破皮肉,不伤筋骨,挨鞭之人爬将起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以后更变本加厉胡作非为,把整个南阳搞得民不聊生。汉恒帝大怒,罢免了刘太守的官职,此却给人们留下了“蒲鞭罚罪”这个典故。
历史上还有一个典故正好与“蒲鞭罚罪”相反,那就是“五色棒杀威”。说的是曹操任洛阳北部尉时,负责管理四个城门的治安,他特制了一批五色棒,置于城门,对出入城门的违反禁令者,不分贵贱,不分官民,一律用五色棒对其杖戒。一次,汉灵帝的宠幸宦官蹇硕的叔叔夜行犯禁,即被曹操用五色棒打死。从此豪强和官吏的恶迹有所收敛,曹操也威名大振。
从这两个典故,使我们看到了对“犯禁者”的不同处罚。在安全管理方面,小到违章违纪,大到因各种违章现象造成伤亡事故,各级领导首先要扔掉软绵绵的“蒲鞭”,果断地拿起“五色棒”,有勇气地处罚那些“犯禁者”,这样才有助于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使规章制度产生应有的威慑力。对违章者的严肃处罚,是对职工最大的爱护。“违章处罚不留情,看似无情却有情”。这就是用“五色棒杀威”的辩证法。
当然,在使用“五色棒”时,也应该注意坚持“杖戒”的目的,其是为了教育违章者,而不是一棒子打死。我们正确地使用“五色棒”,必然会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