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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学“失火人家”

2008-09-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看了今年的几起特大火灾报道,里面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不重视消防监督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而酿灾。

    由此,笔者联想到《说苑》里的一则故事:在一户人家的厨房里,笔直的烟囱一烧饭就火苗直冒,而灶门口偏又堆放着大堆柴草。有个客人看到这种情形,就对主人说:“这是很危险的,最好把烟囱改一下,柴草也搬到离灶门远些的地方,不是比较安全吗?”不久,厨房果然着火,幸亏左右邻居帮忙,才把火扑灭。事后主人杀猪宰羊、大摆酒席慰劳救火的邻人们,那位劝主人提防火灾的客人,却早被主人忘记了。

    这则寓言故事讽刺了这样一种人:他们只知道在事故发生危险后补救损失,而不重视在事前听取别人的忠告,及时采取措施,以预防事故的发生。

    如今有些企业和单位,火险隐患非常严重,可一年半载过去了,这些隐患依然存在。这些企业与单位有几种类型:一是把安全防火当成应付检查的工作,认为检查组走了事情也就过去了;二是隐患检查出来后,领导便在大会上作报告,或向职能部门发文件,事情有无落实、隐患整改如何却不再过问;三是有的只忙抓生产与效益,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未送过“葬”无“场景感受”;四是认为整改隐患出不了效益,舍不得投资,未见“死尸”挤不出泪。这些企业与单位,不是与《说苑》故事中的“失火人家”有类似之处吗?

    做好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应喜于闻“过”、勇于闻“过”,欢迎别人指出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虚心听取别人的处理意见。若要知“过”,有两条途径:一是可经常请消防监督部门来监督检查;二是广大基层职工,易于发现隐患,因此可制订出奖罚措施,发动他们指出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其次,闻“过”之后,必须改“过”,只闻不改,等于未闻。闻“过”要改,应将工作落到实处,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如隐患是火种,那就认真治一治无处不在的火柴杆、烟蒂或其它火源;如隐患是设计不合理,缺少防患措施,那就下决心投上资,动一动、改一改……对症下药,直到隐患彻底消除为止,切莫学“失火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