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的问题奶粉事件一出来,三鹿集团以及随后的中国奶粉行业就成为大众谴责的对象。企业的诚信问题也因此被抄得沸沸扬扬。诚然,这些企业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甚至是生命为代价来赚黑心钱,不仅缺乏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而且也丧失了最起码社会公德,受到大众谴责和国家法律的制裁无可厚非,但透过此事,我们政府和人民是否要真的反省一下,三鹿的问题奶粉难道是孤立事件吗?建立诚信仅仅是企业的问题吗?
近几年,我们连续出现“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肝素纳”事件、大头娃娃事件、三鹿的问题奶粉事件,……这些看似不相关的问题,但却反映了同一个问题:企业的诚信,政府的诚信。一个国家的诚信,不是单靠哪个企业、哪个行业所有建立起来的,她需要全社会共同建立。
作为企业,要承担对社会对客户的责任,要兑现对社会对客户的承诺,要有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只有如此,它才有可能被客户认可,被市场接纳,才有可能立足于社会。中国能树立这么多知名品牌,能有这么多成功企业,不就靠诚信,靠产品,靠质量,靠服务做到的吗?越是做大做强的企业,越是成功的企业,其社会的公认度和美誉度都是有口皆碑的。越想投机取巧,动歪脑筋,钻法律空子,它离破产也就不远了。中国问题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诚信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作为政府,要对人民负责,要履行好监管的责任,而不能成为印发证件的批发部。三鹿的问题奶粉事件表面上看是企业的问题,从深层次地来说反映出的是政府部门的问题。三鹿奶粉从成立到扩大再生产,从不知名到知名,从普通奶粉到知名品牌,从知名品牌到国家免检产品,都是政府相关部门说了算,都是政府相关部门一张一张通行证发给它,都是政府相关媒体一次又一次为它作宣传,树标榜,正因为这其中隐含着监管者附加的政府信誉和担保,才取得人民对这些奶粉的信任度。现在问题出来了,企业是应该承担它应付的责任,难道作为这些名牌评选和免检资格认定的主导者就没有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就逃得了掉干系?他们能用“在我们国家这方面的标准中,和国际食品法典相关的标准当中,都没有对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进行规定。因此,以前没有对奶粉当中的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进行搪塞吗?是不是未来有另外一种不允许添加的有毒物质被添加到了食品中,监管者还会用“未做规定”来作答? 事关人民生命的东西,不管国家标准中有没有作出规定,都应该严格把关,决不充许其进入市场流通,这才是负责任的政府部门所为。所以说,要想企业有诚信,首先政府监管部门要讲诚信;要想企业兑现承诺,首先政府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政府部门要时刻牢记,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代表的利益群体是人民,而不是个人或某些利益集团。如果你所监管的单位或行业出了问题,你是逃脱不了干系的。
作为民众,要勇于对不诚信说“不”。由于我国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都还不高,低收入者仍占居我们绝大部分人口,对价廉物品的需求仍有很大市场,这就为假、伪、劣等产品以及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巨大利润的驱使下,他们敢于抛弃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敢于冒天下之大不违,敢于挑战法律,使企业和社会的诚信丧失殆尽。这种企业在我国可谓屡见不鲜,并且呈越演越烈之势,连名牌产品也步其后尘,可见诚信对中国人来说,确实是难能可贵。造成这种原因之一与中国人最怕的事就是依法办事,因为依法办事的事成本很高,而不依法办事成本却相对要低得多,所以不管是合法民众,还是不法商人,都比较习惯私下解决问题,都不敢公开对不诚信说“不”。正因此,这不仅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也壮大了政府相关部门不依法办事的“胆量”和“气魄”。官商勾结、鱼肉百姓的事也就时有发生。最终受害的还是人民群众。所以,要想扭转这种局面,作为民众,要团结起来,要真正行使起当家作主的权力来,要敢于对不法行为说“不”;要敢于对不法企业说“不”;要敢于对假冒伪劣产品说“不”;要敢于对不作为政府部门说“不”,只有敢于对不诚信行为说“不”,社会才有可能建立起诚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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