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红是某家企业的安全培训主管,前两天,她开车接我到她们郊区的工厂去采访。刚上车我就发现她不对头,一向温文尔雅的她,今天开车却显得有些躁狂,不是违规并线就是强行超车。
“你是不是犯了‘路怒’症了?”我没客气。她听我话里有话,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如此驾车与安全培训主管的身份不符,于是一边放慢车速一边跟我解释,“昨天车间出了个小事故,领导足一通儿批,可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英红所在的这家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一直都十分重视,不仅每年划拨了专项资金,且随企业利润增长而连年增加,但安全生产状况却总是不尽如人意。大事故虽然没有发生,但小事故不断,这让英红几乎每天都过得不踏实,总是担心哪天会出个大事故。
其实,英红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是很多企业搞安全的工作人员所共同面对的问题。他们曾苦思冥想过,除了三级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标语、经验交流等,他们也曾循着他人的一些经验,尝试过诸如“小手拉大手”、“家人平安祝福”等一系列安全文化创建的主题活动,但从结果上看,似乎效果并不显著。
他们简直要愁到姥姥家去了。一方面是领导的要求,工作要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甚至要能量化,另一方面是他们“黔驴技穷”的现状。
其实,安全意识的培养是项长抓不懈的工作,未必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领导有如此要求,是不尊重客观实际的一种表现。而且想把安全意识转化成安全行为,那就需要更加漫长的一个过程。
行为学家的研究表明,人只要重复同一动作21次,便可形成习惯,而要改正这种习惯,需要重复新动作7倍以上的次数,并且得时刻提醒自己,延续2年甚至更长,才能完全改变过去的习惯。
像英红这样,本身自己就是做安全培训工作的,可能在日常工作中随时都能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其他人,但一离开企业大门,马上就又回归成一个普通的“社会人”,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往往会忘记自己就是搞安全的了,安全意识统统被抛到脑后。更别说一名普通的企业工人了。
意识、态度、知识、技能是人养成行为习惯的几个重要方面,而在笔者眼中,意识是基础,而基础的形成又依赖于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生活在当下的人,知识和技能培养较比过去有了长足进步,但安全意识尚还淡漠,更别谈养成什么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了,这也是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些煤矿企业,明知道工作面断电后,要撤出人员后,才能合闸,在恢复供电后才能开工生产,但有些人员图省事儿,看跳闸了,过去就合上,一次、两次没出事故,一种不良的行为习惯便养成了,再遇类似情况,还是过去就合闸。其实,这种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是迟早要出事的。
这里便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有安全操作规程在那儿,有些人还不遵照执行呢?正所谓“利益相关”,当个人利益与安全形成矛盾时,人往往首先会做出一种利己的选择,而不是安全的选择。
来自公安部2008年1至9月的交通故事统计显示,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些违章行为往往与利益相关。
笔者以为,交通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参与性,只要在意识上重视,把交通安全时刻记在心间,一种安全意识就会逐步形成,而安全意识的形成,会直接影响一个人安全行为习惯的养成,这对于企业的安全培训而言,具有现实意义,因为一个有了安全意识的人,再进行相关的岗前培训就容易多了,企业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培训开支,或许还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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