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什么?在贝卡尔特,安全是一种行为,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习惯。安全与你我风雨同行,奔向成功的彼岸。为进一步搞好公司的生产安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我们要警钟长鸣,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在有关劳动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规程和措施。就是要我们做到“三不伤害”:
1、不伤害自己;也许有人听了会嗤之一笑,会有人傻到伤害自己吗?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差异?往往是微小的细节、态度导致了巨大的差异。如在我们工作中,打尖不捏正安垫、上下工字轮不戴手套等,所以这些自己认为无所谓的小事就是造成自己伤害自己的根本源头。因此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坚持安全行为,养成安全习惯。而不是任由自己不安全习惯继续发展造成安全隐患,引发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宗旨是“我要安全,不是要我安全”。
2、不伤害别人: 古人云:“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当然在我们身边还不置于如此严重。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就做好了,往往在你不经意间就给别的兄弟造成了伤害。就譬如说铲车吧,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有员工因未休息好,在开铲车时打瞌睡,而推伤工友兄弟,这就是伤害。还有像未按规定推小推车,或者是未用行车吊工字轮或行车发动过快等这些未按SOP操作的不安全行为习惯,都会无意间伤到别人。“安全事关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那么如何解决我们的不安全行为呢,只有培养在工作中的及时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不安全问题,最终解决不安全问题。而发现、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在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中是迫切需要掌握的。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安全变得更安全!
3、不被别人伤害:被别人伤害,往往是由于自己的不端正态度造成的。忽视和存在的侥幸心理的人往往是事故的高发人群。像走过道要看是否有铲车通过,车间行走要走安全小门和人行道,这些平时都被忽略为小时的事情往往是造成自己被别人伤害的罪魁祸首。
事故的发生有它的潜伏性和因果性,只有我们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断加大安全力度,我们才会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总结以上三点,我们确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上级领导部门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强化监督,深化治理,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才能确保我们的企业长久不衰。通过我们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创造力的培养。激发员工的工作兴趣,巩固知识,引导学习,正确的SOP操作就是我们在当前工作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世界因我们而精彩,我们因精彩而成功。让我们把安全做的更好。为打造平安而和谐的社会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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