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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怕查”,更要“怕不查”

2009-03-05   来源:中国石油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安全工作中,安全检查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从受检单位对安全检查所持的态度,看出其安全工作做得如何,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如何。

  如果“不怕查”,说明受检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得比较好,安全制度健全完善,反违章禁令及各项安全措施执行到位,一线员工按章操作,无“三违”现象,检查人员查不出太大的毛病。如果“怕不查”,说明受检单位对待安全工作的态度非常积极主动,并且欢迎上级公司的安全检查。

  笔者认为,受检单位做到“不怕查”以后,还要有“怕不查”的心理,因为上级公司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高,能力强,能够发现受检单位自己不易发现的问题,并能督促受检单位及时整改隐患或问题,促使受检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因此,主动请上级公司检查人员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不失为一种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