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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效应”与“木桶原理”

2009-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如果你把一汤匙的酒倒进一桶污水里,你得到的是一桶污水;如果你把一汤匙的污水倒进一桶酒里,你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这就是说这“污水”的能量是十分了得的,它的破坏力是巨大的。

    把“污水效应”的原理借用到安全工作中,可以看出,想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就必须努力避免和消除“污水”对酒的影响,不让“污水”有存在的空间和发挥作用的余地。

    在我们的安全工作中,难免会碰到一些“污水”式的人员,他们或安全意识淡薄,或安全知识缺乏,或安全能力不足,这些人员数量虽然不多,但他们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和危害是巨大的。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是100-1=0。也就是说在整个职工队伍中,只要有一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都有可能酿成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大家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可能归为零。因此,要重视加强对这些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他们的作风养成,使其从思想上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组织他们学习安全生产业务理论和技术技能,加强他们的能力培养,使其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本领;加强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使其不敢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同时,要注重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对有成绩、有贡献的人员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奖励,营造做好安全工作光荣的浓厚氛围,促使人人都不愿充当安全工作中的“污水”。

    木桶原理告诉我们:“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也就是说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木桶才能盛满水;只要这个木桶里有一块木板不够高度,木桶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满的。这里的短板与我们前面所讲的“污水”具有相似之处,原理也基本相通,借用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就是要从思想高度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无小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就是要在管理工作中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重视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建设,强化隐患的检查与治理,强化安全硬件建设和物质保障,少做锦上添花的噱头,多办雪中送炭的实事,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工作中的每一块“短板”都加长,把每一滴“污水”都蒸发掉,从根本上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推进安全工作整体协调,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