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回想起自己亲身目睹过他人因违章而造成的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时,我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揪心的痛。一个同龄人,也是我的好伙伴,年轻的生命就在电弧光划过瞬间的消逝了。
那时我还在上学,1998年1月18日,在对35kVII段母线PT高压保险进行更换时,由于监护人的监护失误,致使操作人(学工)在爬上构架时倒至带电侧,带电侧对其头部放电当场死亡。这就是事隔多年仍让人触目惊心。
分析事故原因:一是由于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操作时,选择装设接地线的位置不恰当;二是技术方面培训不够,没有及时培训接地卡头的使用;没配带安全帽。操作前(监护人:站长)没有和值班负责人进行沟通,擅自违章指挥操作;三是操作人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四是气候条件较差等诸多原因,造成了这次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归根结底还是由于,违章、麻痹、不负责造成的。
我在钻井队实习时,每次和大家交流安全心得都要把这起事故案例现身说法。每讲一次我的心就疼一次,泪就会流一次,这种感受可能只有我才知道,但它感染了我身边的很多同事。生命只有一次,但它不仅仅只属于你自己,为了牵挂自己的亲人,为了企业的利益;让我们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吧!
在钻井工作有两年多了,我深深感到:血的教训换来的是我们的规章制度,泪的语言时时提醒着我:安全第一,什么时候都不能忘!我们要靠规章制度来保证我们的安全。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中来不得半点虚假。作为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就要严格按“两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重点把住操作项目的正确性,加强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的三核对;作为监护人要监护到位、安全责任到位。按操作票项目顺序进行正确操作,作为操作人要做到监护人不动口;操作人不动手的原则。工作中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在装设接地线前必须验电;必须使用操作杆进行装设,要能充分估计到实施每一个步骤可能出现的危险性,对安全要随时做到心中有数,选择位置要在安全范围内。安全用具使用前一定要做专门检查,并能够正确使用,不能把安全用具当成收藏品,作为现场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沟通和提醒是很必要,由于事故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违反正常的安全程序而引发的。
总之,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地思考,遵循先想后干,想明白再干,违章坚决不干的原则,工作中,要按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踏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对待每一项工作都实实在在用心去做,这样就能令事故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