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防护当摆设
2009-07-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有一句我们耳熟能详的歇后语:聋子的耳朵——摆设。这里的摆设,是说事物徒有其表而无实际作用。在我们的安全生产过程中,个别人把防护标志当成了摆设,往往稀里糊涂闯下祸,事后追悔莫及。
笔者仔细分析这种错误倾向,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熟视无睹,涉险蛮干。电器上明明写着“有电危险”却偏偏带电作业;道口已经亮了红灯,却偏要抢道闯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后果可想而知。
二是麻痹大意,稀里糊涂。醒目的标识怎么也进不了眼里,滚动播出的提示音怎么响也听不进耳朵。或者根本不屑于注意,于是稀里糊涂“捅了马蜂窝”。
三是掩耳盗铃,敷衍应付。个别职工忽视了防护标志的保护功能,干工作不老实规章制度,红灯暗如萤火,特殊颜色工作服不穿在身上。防护标志很大程度上是设给别人看(听)、提醒别人注意的,其目的是保护职工的人身和作业安全。如果设立标志的人自己都不重视,又怎么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呢?
相反,我们只有高度重视防护标志的保护功能,把防护标志作为我们人身安全的“保险绳”和“保护伞”,擦亮眼睛自觉寻求保护,正确穿戴、插设防护标志,让防护标志状态良好,才能御危险于“保护伞”之外,不伤害别人,更不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