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人?在发现违章后不处罚、不考核就是“好人”。这是一些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思维定势。
制度是企业维持正常运作的“法度”,它在特定的范围内带有强制性。作为在制度约束下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首先被赋予的职责就是服从制度,违反了制度就要受到处罚。
但有了这样的“好人”,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严不起来、落不下去”。面对处罚违章者可能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关系紧张,“好人”最终在维护制度与维护关系的权衡中放弃了原则。其实,在维护违章职工利益的表象下是对自身的关系的维护,他们的“好”是一种私心的表现。
考核绝不是目的,但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的管理。“好人”对违纪者宽容就是对守法者的不公,是对管理职责的亵渎、对制度的背叛,一点一点地动摇着管理的根基。
管理者应该是制度的化身,要求职工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职工遵守的,自己应首先遵守。管理者在处罚违章行为的同时,还要做通思想工作,让职工知道错在哪、怎样改,做到惩前毖后,防微杜渐。
这才是企业和职工都需要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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