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仔细分析一些行车事故,尤其是一些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时,我们发现,真正违章的职工,他们也是在做“自我伤害”的傻事!
试问,在年年部署安全、月月强调安全、天天狠抓安全的今天,我们的乘务员可能不知道列车在运行中开车门的危害吗?线路工可能不知道撤除防护后仍冒险作业的危害吗?而“一站、二看、三通过”几乎连普通群众都耳熟能详的穿越道口、横越线路的准则,引起我们所有铁路职工的重视了吗?这些受害者正是对规章制度的麻痹,对规章制度的漠视,及存在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才造成了事故。
笔者认为,只有克服以下四种心理,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一要克服对规章制度的漠视心理。个别职工视规章为儿戏,视纪律为羁绊,对规章制度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必将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二要克服对安全事故的麻痹心理。个别职工认为事故说的是别人的事,事发凑巧,该着倒霉;不是借别人的事故警醒自己、规范自己,聚精会神干工作,而是在浑然不觉中成为事故的主角,成为警示他人的案例。三要克服偷懒耍滑的侥幸心理。个别职工一味贪图省事,简化作业程序,违章蛮干,看似“聪明”,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四要克服随波逐流的从众心理。个别职工工作不坚持原则,不遵守制度,而是随大流、混日子,久而久之,必将惹祸上身。
相反,我们只有做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长鸣,做到执行规章制度不走样、不变味、不取巧,聚精会神干工作,坚持原则,时刻做到互控、联控、他控,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和运输秩序。否则,将落得个害人、害己、害集体的下场。
笔者在这儿奉劝广大职工,一定要把生命把握在自己手中,千万莫做“自我伤害”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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