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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安全莫陷“活动门”

2009-11-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事故发生后,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已成为出事矿井“亡羊补牢”的常用手段,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而事故发生后习惯性地开展活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容易让人陷入“活动门”而不觉。

  翻开某矿的事故卷宗会发现,很多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角都曾因违章违纪被处理过,但他们还是在鬼使神差的犯着相同或相似的错误,并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从中我们不难发现,首先,是违章者个人侥幸心理未能通过大而化之的处理得到有效矫正;其次,责任人所在单位将其作为个人行为,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设若重视起来,将责任人调离易发生违章的岗位,作为重点人员进行盯防,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第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存在死角。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后,单靠开展一场活动只是表面上提高了对事故点的重视程度,并不能让事故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必须绕开“活动门”这一陷阱,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思想、管理、制度上制定办法,堵塞漏洞,才能既“治标”又“治本”,达到真正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惨剧再度发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