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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概率”看安全意识

2009-12-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配合ISO14001和OHSAS1800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我公司内部的认证推广,公司于七月底组织了相关的法规知识竞赛。为了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激发员工们的学习热情,大赛组委会决定在临比赛前一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决定参赛人员名单。这样一来,很多同事由于担心自己会被抽到后答不上来,而利用空余时间加班加点地背诵、复习,但也不免有些心存侥幸的员工认为一个班组、一个车间有好几十名员工,自己能被抽中的概率太小了。乍一听,这话也不无道理,但和安全管理、安全意识等联系起来,就让人听着感觉有些别扭。这种小看概率的理念、意识着实让人担忧。

  什么是概率,概率就是一种可能性。我们都知道体彩、福彩、双色球等中奖活动也都讲究的是概率,是一种可能性。500万元的中奖率不是没有,只是其概率小达1800万分之一,但终归还是有人中了。通过逐步的培训学习,我们从事故的冰山理论、海因里希法则里学到了事故的发生都遵循1:29:300:3000:10000这样一个规则,也就是说10000例的不安全行为中就可能孕育3000起被忽视的隐患,3000起隐患就可能导致300起无伤害虚惊事件,从而导致29起轻度伤害事故,直至最终导致一起重伤甚至死亡事故的出现。从这一推理我们觉得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概率约为万分之一,万分之一的事故发生概率可能说明事故离我们很遥远,进而导致我们在安全防范时的警惕性有所下降。然而,万分之一的概率就是说等我们的不安全行为累积到一万次的时候才会发生轻伤、重伤甚至死亡事故吗?!其实不然,不是说买彩票的人都要等买到1800万注以后才能中奖,运气足够好的彩民也许买了第一注彩票就可能中大奖。同样,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告诉我们只要条件具备,第一次不安全行为就有可能给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或不能弥补的遗憾。8.7事故的惨痛教训回味起来至今仍能令人毛骨悚然,能说当事人每天都从事着不安全行为吗?!当事故来临的时候,对于受害者来说,所有的概率就是百分之百。其实,人员淡薄的安全意识、习惯性的不安全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关系是如此直接。

  买兑奖券的时候,我们每次都希望、都满怀信心地认为那个中大奖是就是自己,1800万分之一的概率呀?何其的微弱!而作为安全事故,仅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作为参加知识竞赛的选手,几十分之一的概率,竟然有如此之侥幸说不可能是“我”。

  一枚硬币自由落地后朝上的可能是正面也可能是反面,其结果也必然会出现正反面。不安全行为可能会产生隐患,隐患会带来事件、伤害或损失,数量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就不是可能,而是必然,必然会酿成事故,只不过事故的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影响的面是不确定的而矣。

  要想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减少事故伤害,我们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事故发生频率与伤害程度之间的关系,从摒弃万分之一的概率开始强化安全意识,认清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和安全工作的基本责任。正确地认识事故的发生是以往不安全行为累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就像那句老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多行不义必自毙。多次不安全的行为必然要使行为人咽下自己酿造的苦果。

  无论多么先进的技术、多么完善的规章制度,但具体到实际的操作层面:人——具有生产经验和操作技能的劳动者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的思想意识永远是第一位。安全意识也好,责任心也罢,在安全工作领域都体现在预防上,体现在点滴的细节上。因为,要预防死亡、重大伤害事故必须预防轻微伤事故,预防轻微伤事故又必须预防无伤害、无惊恐事故,而消除无伤害事故则需要从杜绝日常的不安全的行为习惯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做起,能否消除习惯性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还是体现在劳动过程中的细节上,体现在我们的意识深处……我想,只要我们真正地把该做的做好,该想的想到,实现“零”伤害的安全管理目标将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