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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防范须“心狠手辣”

2009-12-20   来源:黑龙江牡丹江电业局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电力生产事故中,除了少数极端恶劣条件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不少事故都是由形形色色的隐患所酿成。从某个意义上说,隐患已经是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和电网建设安全的最大杀手。隐患不除,质量安全难保,要想有效防范隐患,就必须“心狠手辣”。

    细读历次电力生产事故通报,事故的发生、发展无不与存在隐患有关,隐患的形成,大致有几种情形:一是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不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照章行事;二是质量安全教育疏漏,致使管理松弛、操作马虎;三是发现事故苗头,但不予重视、不作处理,“患”越“隐”越深,危害越积越大,以至于发生了事故,再进行“举一反三”,再“三不放过”进行反省,那一切都悔之晚矣。剖析事故责任人的心理活动,可大致有这样几种心态:一是慌忙赶工,很多小的工作,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重大隐患就埋藏其中;也有人暗自揣度,安全部门的监管也许不过是例行公事,不会真正触及实质,差不多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了;更有人暗自宽慰,许多电网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又是献礼之作,施工安全只能让位于如期剪彩、按时完工……正是这些扭曲的心态造成隐患一隐再隐,患之又患,最终酿成苦果。

    十年前,笔者曾亲身经历了两起人身触电责任事故,当时的工作量很小,只需二十多分钟就能完成,然而,现场作业没有签一张合格的工作票,没有操作票,没有履行验电挂电线手续,也没有在开工前进行危险点预分析,以至于现场严重违章,导致两起人身触电事故,一人双手被截肢。教训是惨痛的,后果是恶劣的,可见隐患危害甚大,要想防范事故,就必须采取“心狠手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防范。

    实事上,任何隐患都是可避可防的。作为风险可控的电力企业,专家们早已作出“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结论。按事故机理来划分,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分为人因事故、物因事故和自然因素事故。一切人因和物因事故都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技术进步、严格标准、彻查和治理隐患等手段得到及时纠正和有效预防。即使是自然因素事故也是可以通过采取质量把关,事前巡查,采取应检必检,应修必修的原则,实施有效方案和合理技术措施来避免的。因此,我们不能在思想意识中错把“数不胜数”的防患“关节点”当作“防不胜防”的畏患“保护伞”,而要建立隐患可防、隐患能防、隐患必防的坚强信心。

    消除隐患必须“心狠手辣”。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绝不可任由隐患在各种细节之处自由出入、滋长漫延。比如,在生产施工现场、在电网建设中,安监人员发现有违章作业,存在质量隐患时,就要坚决制止,并给予严肃处理,打消违章者的侥幸心里,让违章者明白,过去都那样干了,也没出什么事,现在还这样干,也不会出什么问题的观念是极其错误的,必须给予纠正,如果任由现场工作人员在原有的状态下一意孤行、一味蛮干?那发生事故是必然的,所以,电力企业在对员工管理过程中,一定要下大力气,把劲使在防范上,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严密的工作制度,仔细排查关键环节、流程、部位,确保不留任何隐患死角。

    隐患就像潜伏在电力生产管理中的内鬼,挖不出内鬼,就会成为内鬼的替身,内鬼不除,就会兴风作浪,就会后患无穷;知患而不除,就是在为内鬼打掩护。在岗1分钟,挖鬼60秒,这是对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最好的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