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我们总在强调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然而现实中,遵章守制上往往打折扣。究其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大都也是由于缺乏制度执行力或执行力不强造成的,集团公司系统内因此引发的事故也不乏少数。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然而有了规矩,不去很好地使用,也难成方圆。对于我们企业来讲,即使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完善,如果不去严格执行,再完善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纸空文,失去其应有作用。规章制度是科学的经验总结,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准则,是企业进步发展的内在需要。“条条规章血凝成”,任何亵渎都有可能铸成大错。为此,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向解放军学习》一书中有这么一个观点:解放军之所以能战无不胜,一是建章立制: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二是军令如山:服从就是尊重自己;三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有效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中无需问为什么,有效、严格、不能有半点随意地执行上级的指令。所以说,对于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在制度面前,只要是规章制度,不论大小,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有监督与无监督一个样。
经过长期的实践、挫折和失败总结出来的“规章”,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反,不按章操作,主观臆断,凭经验和想象办事,安全怎能保证?亡羊补牢固然可贵,但未雨绸缪更值得提倡。制定规章,是未雨绸缪;遵章守制,更是未雨绸缪。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执行规章既要员工提高认识成为自觉行为,更要管理者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当前,领导带头违章仍是我们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亟需解决的头等问题。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摒弃不按制度办事、盲目决定瞎指挥的“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树立依法治企、照章办事的工作作风,做遵章守制的楷模,言传身教,带动职工规范管理和生产工作行为。
安全是企业的命脉,安全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企业的安全生产搞不好,一切都无从谈起。面对“效益年”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我们必须把提高员工的执行力作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引导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效益年”各项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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