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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习惯性违章应对症下药

2010-02-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据有关部门对生产事故的统计表明,有将近80℅的生产事故与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存在直接关系。因此,反习惯性违章行为是我们电力企业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是遏制各种事故发生强有力的措施之一。

  习惯不是突然出现的

  习惯不是突然出现的,只有经过长时间的反复强化才能形成习惯,而在违章行为变成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过程中,思想麻痹、无视纪律、行为继承、和心理排斥等因素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思想麻痹。我们都听说过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水从冰冷到温暖再到沸腾,青蛙经历的是从刺骨到享受再到死亡,青蛙在麻痹大意中迎来死亡。在日常工作中,如果职工总是带着漫不经心的态度去工作,检查设备时敷衍,实际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不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能省力则省力,那么悲剧就必然会发生。

  无视纪律。一些职工逞一时之勇,秉一时之能,无视厂规厂纪,认为这些规定是对自己的束缚,坚持认为自己的做法是对的。对这种职工,企业不能以罚代管,而应对其采取形式多样、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使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为自己、为他人带来的伤害,进而主动改变这种习惯性违章行为。

  行为继承。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不是职工自己“发明”的,而是在工作中从工友、师傅甚至管理者身上“学”来的。一些职工在工作中发现工友、师傅违章作业既省时省力,又侥幸没有发生事故,就会有意无意地效仿,久而久之形成习惯,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种违章行为将给自己、他人带来伤害、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排斥心理。一些职工在工作中喜欢墨守陈规,认为旧的观念或经验在工作中管用、实用、省心、省力,从心理上排斥经过革新的新工艺、新操作方法,无论这种革新是建立在完善机制、促进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提升安全指数的基础上,即使是被强制要求参加了培训,仍是“答得出百分卷,作不到百分事”,在实际工作中依然旧习不改。

  针对病根下药

  对待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企业不应简单地以压制的手段处理,而是应根据不同的病症,对症下药,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查找并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方针,也是企业消除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基本准则。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基层,充分掌握,详细记录职工存在那些习惯性违章行为,然后通过单独谈话、开会等方式告知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存在那些危险,可能给其自身带来那些伤害,怎样做才是正确的。

  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一些职工认为自己的行为违章不违章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针对这种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应通过帮助职工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可能给他人和企业带来的危害,使职工认识到这并不是他自己的事,同时也让职工自觉接受工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从而逐渐戒除习惯性违章行为。

  重视管理者的带头作用。管理者的行为对职工行为起着导向作用,职工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根据管理者的行为采取行动。如果管理者安全意识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在工作中以身作则,那么职工也会效仿。反之,如果管理者不以为然,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那么职工也会在生产中自由散漫,为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养成提供土壤。

  经常深入基层,形成互动。班组是企业的基础,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消除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就要以基层班组为阵地。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要想深入了解班组情况,制定有效措施消除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就必须时常深入到基层,了解基层职工的情况,请职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出谋划策,两者形成互动。这样管理者制定出的措施才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才能受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