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运,东莞东站站长、书记因为站车工作人员帮助旅客从窗口上车而受到上级撤职处理,网络一片沸腾,近九成网友不认同如此处理方式,并纷纷为东莞东站站长、书记鸣冤叫屈。其实纵观铁路近几年的发展,不仅仅是运输硬件上去了、速度提上来了,更引人关注的是铁路服务意识及安全意识的大幅度提高,站长、书记因管理不善被撤那是必然。
长期以来,在铁路安全事故追究责任时,承担主要责任的似乎永远都是那些被动执行者(他们既是事故的责任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而那些起决定作用的决策者们,即使有责任,往往都是间接的,最多是贯以“管理责任”或“领导责任”之类的处分,其位岿然不动。加之以前的追究责任制度不完善,丝毫不影响那些负次要责任的管理者的现状,故而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难以建成。
对安全管理“高层”进行问责,这绝不是管理上的一时“噱头”,它表明铁路各级领导已经开始重视解决安全问题的主要矛盾,或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认识上的深化。铁路运输安全工作就是要“高一格,紧一扣”,不容丝毫随意和懈怠,一旦稍有疏漏,就该“挥泪斩马谡”,对于管理不力者该撤的撤、该换的换,严惩不贷,这份压力的传递,对生产一线职工的管理要求、职业操守和服务规范也就相对容易实现,社会和百姓对铁路运输安全的满意度才会有所提升,铁路安全管理才能实现有序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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