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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安全切实防止“灯下黑”

2010-04-20   来源:山东省利津县供电公司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繁杂的系统工作,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不断涌现,安全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提醒安全管理人员,在对一线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时候,一定要警惕“灯下黑”的现象。从事安全管理人员多为业务技能高,熟悉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骨干。但时间久了,就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感觉飘飘然,不求上进,进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使安全用电管理的力度和成效从上至下层层递减,造成安全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安全工作的决策与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如果执行中存在“灯下黑”现象,那么再好的决策部署、再完美的制度,都只能成为摆设。

  因此,抓安全必须切实防止“灯下黑”,要采取措施消灭管理人员的安全“盲区”。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安全监管人员自身的能力素质增强了,安全监管的效能才会提高,安全“大堤”才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