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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是爱,松是害

2010-05-17   来源:江南变电运行公司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9年4月29日下午3点左右,原省公司总经理汤文全一行莅临关山220kV变电站检查指导该站设备区综合整治工作时,发现变电站整治现场存在工作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在设备区域中使用金属卷尺等恶性违章问题。省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武汉供电公司违章记分记16分的处罚。

  “4.29”事件过去一周年了,回顾当时员工们对事件处理的反响,深感安全工作任重道远。

  不论是“小题大做”也好,是“与构建和谐企业格格不入”也罢,究其深层次原因,仍然是对“松”的危害认识不足,把严格的管理与关爱员工放在高度对立的位置。其实,严与爱是辩证的统一,爱生严,严生安。一位老领导曾说过一句脍炙人口的顺口溜:严是爱,松是害,出了事故害几代。经典之处,恰恰印证了这一哲理。

  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的管理往往不能被员工接受和理解,甚至造成逆反心理,这在情理之中,但宽松乃至放纵,最终极易导致违章,甚至酿成严重的事故,痛定思痛,如果当初严一点,可能就不至于对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恶果,就不会对员工处罚乃至生命代价承担责任,就不会对自己的失职追悔莫及。

  在安全管理中,没有约束的放任自由,是对员工极端的不负责任,人的生存权是人最大的权利。因此,关爱员工必须关注员工的核心利益,上升到这一层次,相信管理者不至于在工作中畏手畏脚,被管理者也能够理解管理者的良苦用心。道理虽简单,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是应该把握好方式方法,或许会收到更理想的效果。

  一是严而有“格”,省公司违章扣分110条是最直接的标准,出了这个标准的“格”,就不能迁就,也不能放任。

  二是做到严而有“度”。对新员工而言,有些违章行为系客观所致,或认识不到位,或教育培训未跟进,则要以教育为主,适当放宽处罚标准,要注重保护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当然,如果再犯就另当别论了。

  三是做到严而有“方”,在违章记分处罚的同时,还要配合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循循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被处罚者心服口服。

  四是做到严而有“恒”,要意识到反违章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不要“事来一阵风,事过全放松”,也不要因一时的稳定而松懈,更不能因为一时的事故(事件)而气馁;

  五是严而有“术”,要把员工从内心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关注和关心,力所能及地解决员工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员工立足岗位不断进步。

  六是严而有“为”,作为党员和骨干,是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亲力亲为,注重言传身教,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员工不能做到的,自己坚决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