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我国尚属于比较新的工作,系统理论较少。以本人从事安监工作多年的经验看,安监工作需要“软硬兼施”。
目前,我国正在为建设法治社会而努力,但毕竟是经历了几千年的人治社会,“人情”在当前社会中仍然有着广阔的市场。安监工作也不例外,人情的存在,决定了我们在贯彻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有关文件等方面也要充分考虑“人情”。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对“违法”历来存在着鄙视的情节,因此在安监工作中,不论许可还是执法中,人们对“违法”这个字眼讳莫如深,因此我们尽量用“不违法”来对企业和经营业户进行引导,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非常有效的,这是“软”的一个方面。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度建设非常重要,如果认为安全管理制度只是摆设,出现事故是早晚的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往往作用最大,这就需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练习,这是“软”的另一个方面。
当前发达国家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很低,本人从相关文献中也得出了一点小的体会。首先是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要“硬”。在生产过程中,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因为所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中,每一条可能包含了不知多少人的生命代价。二是安全设施设备要“硬”。目前发达国家正在为实现本质安全而努力,其实本质安全的实质是生产环境的安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机、环的谐调,是《安全生产法》三同时的体现。三是安监人员的素质要“硬”。作为安监人员,首先要有丰富的安全知识,在检查中能够查出问题,并且能够指导企业如何改正;其次要有过硬的人品,不为权力所动,不为美色而动,不为金钱所动。
如果能够如此“软硬兼施”,我相信我们的生产安全事故会大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会大大降低,安监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贡献也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