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习惯性违章的目的是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可是一些职工认为“反违章是安全监察部门和领导的事情”,与自己毫不相干,对反违章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也有部分职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可以了,睁只眼闭只眼;还有职工认为,领导又没有授权,对制止他人违章心存疑虑,怕受到别人的攻击和冷眼,自己也下不了台,不如视而不见。事实上,反违章应人人有责,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
是职工收入增加的前置条件。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已被职工接受、认同和理解。电力行业90%的安全事故是违章引起的。反违章是消除诱发事故的主要手段,是保障安全的前提。如果违章屡禁不止,企业事故频发,经济效益上不去,职工个人收入也必然会受到影响,职工生活质量就不会提高,只有企业实现连续安全生产,损失减小了,经济效益才会提高,职工收入也才会水涨船高。
是保障自己不受伤害。一个人生存的首要前提就是要具备保护自己生命不受伤害和威胁的能力。自己的安全自己管,单靠别人不保险。平时要注意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辨险、识险和增强对事故的防御能力。在生产工作中,全力以赴,不分心走神,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去做,怎样做才安全。由于电力的特殊性、瞬时性、不可预见性和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从业者时时刻刻都在与安全打交道,因此,要随时注意同事的行为是否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随时做好不被同事伤害的准备,确保自己时时刻刻处于安全的状态和环境中,以不变应万变,保护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是保障同事生命健康。要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同事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完整,把保护同事的安全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不伤害他人,保护他人不受到伤害。如果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工作失误伤害了自己的同事,让同事的家庭和谐蒙上阴影,甚至造成同事的家庭不完整,不但单位受损,而且自己也会抱憾终生。因此,工作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危险源辨识,随时注意自己的工作行为是否危及他人的安全,多留意观察周边的安全情况,并时刻提醒自己身边的同事,发现同事“三违”行为要敢于及时制止,不让违章现象在眼皮底下发生,不能碍于情面说不出口,不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只管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念头,绝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盲从。
是责任和良知的体现。安全生产成与众人之力,毁于一人之手,“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安全生产是全局性的工作,所以安全反违章必须人人参与、人人为之负责。且安全规程明确规定:工作班成员必须 “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可见,反习惯性违章,每个职工都有权监督、有权制止。看见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劝说、不制止,本身就是一张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和做法。树立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安全生产理念,每个职工既是监护人,同时也是被监督对象,不仅要管好自己不违章,同时也要监护好他人不违章。被监护的职工,当自己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被他人劝止时,应服从监护,尊重他人的监护权。反习惯性违章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维护好企业安全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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