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违章罚款岂能隔靴挠痒

2010-06-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闻,某企业员工在高空作业时违章作业,被该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查出,处以100元扣两分的处罚。令人啼笑皆非是违章人员对此不屑一顾:“不就是100元吗?由他罚吧”。细细品味上述一番话语,着实让人深思。

  发现违章行为,理应接受处罚。但由此,不免产生疑问,即区区100元罚款能遏止习惯性违章行为吗?为什么制定的规章制度单单是经济处罚,而没有思想教育、检查整改等其它相关处罚呢?处罚力度将直接关系到规章制度的震摄力,如果处罚不够严厉,轻描淡写,让违章者感觉不到“心痛”,不仅不能有效遏止习惯性违章行为,反而会助长习惯性违章之风。目前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有的员工凭借自己一贯所谓的“经验”,贪快图省,给安全管理留下死角;有的员工心存侥幸心理,主观臆断,小事一桩,忽视了安全意识的强化;也有的员工认为一直都是这么干的,从来没有发生问题,一味跟着感觉走,事故没那么凑巧会发生。而仅仅规定100元的罚款,违章者没有放在眼里,根本就不在乎、无所谓,发挥不了惩罚作用,连挠痒都算不上。

  100元的违章罚款,作为单位或者部门的规章制度,效力低下,根本无法保证制度的威慑力,而且处罚力度过小,则必然影响规章的实施效果,进而使其权威大打折扣。对于习惯性违章行为,经济处罚是必须的,同时还要加大惩罚力度,增加标准,充分发挥制度的威慑力,并且还要有安全思想教育、检查整改和防范措施等一系列处罚,如此,才能不断鞭策和改进企业安全工作,确保企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