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尔滨铁道报》报道,作业中相互间一个提醒,就可能防止一起事故,但规章制度上并没有明文规定。牡丹江站3月13日制定的《调车作业联控办法》对此有了具体要求。新规实行几个月来,已减少了80%调车作业安全隐患。这是这个站深挖规章制度“空白点”,把《站细》做细带来的结果。
安全不允许规章制度有“空白点”。牡丹江站的经验,起码告诉我们这样几个道理:
第一,任何一项规章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随着安全形势的变化,而不断修订,逐渐使其完善。这正如天冷了,要加衣服。不加,逆天气而动,必然感冒。规章制度倘不顺应形势之变而修订,它就会产生“空白点”,有可能管不住安全,隐患演变成了事故。
第二,任何一项规章制度不能囊括一切,不能对运输安全的每一个细小环节都作出具体规定。再说各个站段的情况不同,铁道部和铁路局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怎能细化每个站段的具体岗位、每个生产的具体环节呢?这就要求各个站段,结合实际情况,对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作出细致补充,以延伸其“作用力”,消灭“空白点”,更有力地确保安全。
第三,任何一项规章制度不是尽善尽美的。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空白点”,也是正常现象。正确的做法是:既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又要及时消灭“空白点”。这里,拿国家的法律来说吧!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行为、经济活动呈多样化,且变化也比较快,有可能产生现有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和部位。这时,就要及时修订法律,消灭法律的“空白点”,使人们办事有法可依,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法律尚且如此,更何况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呢?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对其及时修订呢?
也许有的同志会问:“规章制度有这么多毛病,还需要认真执行吗?”我们的回答是:“必须认真执行!”因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是发现和消灭“空白点”的前提。牡丹江站以自身的事实,回答了这一问题。这个站职工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车机联控标准》《车机联控补充规定》,但在今年头两个月仍产生了120多条调车“两违”行为,这是怎么回事呢?经查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均未有调车作业联控的明确规定,所以才产生了这么多“两违”行为。于是,这个站对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做了“延伸”和细化,制定了23项关键作业调车组间及接发车人员间联控办法,做到了让调车作业中每次停车、每次挂送,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倘若牡丹江站职工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何谈发现和消灭“空白点”呢?恐怕安全上早出事了!因此,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的懈怠,必然招致事故的到来。
规章制度是从运输安全实践中产生的,其完善也离不开实践。牡丹江站的经验还提醒上级领导机关,不能靠听汇报,修订规章制度。机关干部要经常迈开双脚,到基层站段,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发现不完善的地方,与一线职工一起修改;如发现“空白点”,与一线职工一起消灭。只有这样做了,规章制度才能日趋完善,运输安全也才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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