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某供电公司安全监察大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三名施工人员违章,这三位连忙讲了若干理由,并表示“下不为例”,可监察大队负责人仍按规定处理不留情面,对三位施工人员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并进行了相应的罚款。
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违章的当事人如果遇到检查时,赶紧求情“下不为例”,检查的同志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思维定势下,很容易将高高举起的板子又轻轻落下。如此“下不为例”,延续下去,必然会留下安全生产的真空地带,给安全管理留下死角。
严格执行既定的电力安全生产制度,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标志。如果一味“下不为例”,就使得违章者不能受到应有的惩罚,也使规章制度的威严受到了亵渎。久而久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直接后果,将导致违章者更加肆无忌惮,遵章守纪的人也跟着马马虎虎了。
因此,对“下不为例”要坚决说不。
上一篇:“马后炮”该轰还得轰
下一篇:“三麻”心态要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