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石油公司有一座坐落在省道上的乡镇加油站,柴油罐已连续多日渗油,造成安全隐患。近日被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当问及公司安保科的同志有没有监管时,安保人员十分轻松地回答:“我们早就发过整改通知了。”言下之意是,他们早发现了问题,也打过招呼,至于听不听,改没改,则不知道。这样的回答不能不让人吃惊。
企业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监督与管理的责任,这个责任并非只是发现问题,提个要求就算完事,更应担负起监督整改的责任。给安全隐患单位发整改通知,只是监督管理的第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基层整改到位,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才是监督的具体内容。然而,有的监管部门强调人手少,点多面广跑不过来,似乎发了通知就已尽职尽责就再无责任了,就万事大吉了,多日也不去基层看一看整改结果。使得一些基层单位并不把整改当作一回事,整改通知发了多日,仍无整改动作,有的干脆把整改通知书忘记了。或是写个整改报告,谎报军情,应付差事,使整改通知成了安全监管的“圆满句号”。
整改通知成了安全监管的结束语,这个“圆满句号”使整改通知失去了监管的力度和威严,让基层单位产生认识的误区和意识的错觉,产生整改的“抗药性”,反正监管部门不会天天来,忙于整改干什么,生产经营要紧。久而久之,整改通知书就成了无人理睬、可以应付的废纸一张,起不到任何作用与效果。少数员工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也必然会愈发严重,隐患越来越多,“圆满句号”最终是以职工付出血的代价来结束。
让安全监督真正具有威力,需要提高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把安全监管落实到每个步骤、每个细节之中,以不整改到位决不放过的硬度和坚韧,跟踪监督,促使基层一线消除隐患。并把抓隐患作为长效机制常年坚持,疏而不漏、举一反三。同时,企业领导也应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督,对因监督缺失,造成基层整改不力的,严厉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唯有如此,企业的安全才有平安无事的“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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