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种“责任”,“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或许,我们不愿承认,人的一生就是活在责任中,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人只要活着,就应该有责任,安全也一样,亦是一种“责任”。
人的责任既有自然形成的,也有特定赋予的。从自然规律形成的责任来说,如作为父母,应有养育子女之责,作为子女,应有赡养和孝敬之责等;从特定赋予的责任来讲,如作为公民,应有爱国、文明、守法之责,作为工作人员,应有履行岗位要求、遵章守纪之责等。人生一辈子仔细盘算一下,无时不刻都在尽责,有对自己的责任、对他人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国家的责任、对企业的责任等等。
安全一种“责任”,所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看着数不清的责任,我们会忍不住在内心感慨。然而,责任的履行又有着不同的评判标准,有的是以道德作风为标准,有的是以纪律约束为标准、有的是以功过成败为标准,有的是以法律准绳为标准。如果不认真履行责任,其产生的严重后果也将是不同程度的,如名誉前途损毁、纠纷损心、经济损失、人亡俱损等。我们把所有的责任用风险指数来衡量,安全责任就会排在第一位,于是有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等。著名跨国公司职业经理人余世维博士曾讲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因授课到全球各国,由于各国国情不一样,凡遇到黑人与他单独乘座电梯,他就会选择乘座下次,因为会给自己的人身带来不安全,他认为人就是要有一种安全意识才能平安活到今天。
安全一种“责任”,因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社会的稳定,企业的长治久安,国家的经济繁荣,我们的安全责任不容懈怠。我们对待安全工作要的是真抓实干,预防在生产工作人员身上屡屡出现的“三基现象”,即安全法规和制度基本上知道、现场安全措施基本上可以、认为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切实以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功的“三基”要求遏制“三基现象”的蔓延生根。往往我们会在事故分析和吸取教训中得到认识上的升华,安全生产工作只会以错或对作郑重的评判,没有中间值、过渡期的存在,这将是一个不变的法则,要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仍需做到三个“万”,即计出万全、千真万确、万无一失,这是对安全措施拟订、工作现场操作、安全工作质量的全面检验。
安全一种“责任”,“人心齐、泰山移”, 我们面对安全责任都要勇敢地做出一个承诺,以履行安全责任来筑牢坚定的思想,谱写平安的历史,成就和谐的未来,捍卫庄严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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