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海恩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约有1000个事故隐患。如果将三个数连乘所得的积接近九千万。也就是说近九千万个微小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酿成一起重大事故。
从这个“法则”我们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经历了一个从隐患到苗头再到征兆的变化过程。实则是从量变的积累到引起质变的过程。也告诉我们每一起事故都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由许许多多的事件联接在一起的。许多大事故都是因小事而引发的,因小患而造成的。它再一次向我们说明:“安全工作无小事”。
从很多事故案例来看,一起事故的发生可能就是因为某个员工的一根香烟、一次打盹、一个误操作,也可能是某个班组少上了一堂安全课、少做了一道操作工序,甚至是一些更细小的失误,但引发的事故,却给自身和工友们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给企业带来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影响了整个矿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
从每多事故案例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经历一个从隐患到苗头到征兆,最后发展到事故突发的变化过程。因此就需要我们及时的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损耗”现象,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把那些“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无”当成有来预防,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处理,认真做好每一样工作。
这就要求我们在安全管理中,从事故中寻找深层次引发事故的原因,制定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一次发生。企业和每名员工,在做任何一项工作时都要清楚自己的工作目的、工作中所存在的风险、可能犯的错误、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事故的预防措施。只有清楚的认识到风险,才能从意识上自觉的拉紧安全这根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安全生产中,多为“小善”,不为“小恶”,遵章守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细致,做到“人人想安全,事事说安全,处处要安全,时时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