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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刻不容缓

2010-10-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当今社会,火灾日益成为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它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害,带来了无数惨不忍睹的劫难。即使如此,相当一部分人仍然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操作的,无知蛮干的……。他们没经历或忘记了这惊心动魄的场面:

    呼啸的火苗噼噼啪啪的压过人们的呼喊声,在夜空里一蹿一蹿地滚动,刹那间,一堵墙歪身倒下了,一根房梁挣扎着栽倒在地上,整个房屋就像一个害了软骨病的病人一样摇摇晃晃坍塌了。红色的热浪翻腾着,烤得人们脸上的皮肤就像炸开了似的疼,但它却还在用无情的舌头,贪婪地向外伸张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物质财富不断积累,高层及地下建筑日渐增多,易燃、易爆的化工仓储大量兴起,家用电器日益普及,人们在生活中所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火灾的隐患也随之越来越多地孕育其中。

    人们耗费了无数心血和汗水辛辛苦苦创造和积累下来的劳动成果,却往往在生活中不注意,不对其重视和保护,一日大火突发上千万的财富付之一炬,那就悔之晚矣……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江泽民同志一针见血地提出了这一问题。

    中国处在一个走向繁荣的新时期,于是,可怕的火灾便也成了光明大道上的“绊脚石”,这么大的国家,那么多的人口,难道还被它难倒了不成?

    消防队员就是突击队、尖刀班、爆破手;是刀出鞘,枪上膛,连睡觉也睁着眼的“哨兵”,时时处处都处在“一级战备”的紧张之中,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也千日,不希望出动而又随时准备出动。但是,他们的力量是有限的,也不能在着火的同时把火扑灭呀”这就需要每一个公民自己动手预防和避免火灾,即使出现了火灾,也能把损失减到最低限度。但现在,我们必须承认,中国人对防火的意识是非常淡薄的,以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去年10月,一个宾馆起了火,在死亡的10个人中,有9人是因烟味呛得难忍,于是毫不思索打开窗,跳了下去,28米的高度,后果可想而知。我真为这9个本不该了结的生命而感到惋惜,如果他们多一些消防知识,不但自己的生命会有保证,而且还会保护一些不必要损失的国家财产。怎么办?就这样烧下去吗?大家快擦亮眼睛看看,世界都动起来了:

    昭和三十四年(1949年),7月26日上午7时,日本金堂大殿发生火灾被毁。为了让日本人民永远记住这一历史教训,日本政府文部省规定,从1955年开始,把每年1月26日作为文物防火节;教堂是古罗马城一景,素有教堂“两千多”之说,而近年统计,只有300多座,而这消失的一千多座,多半毁于火灾,为了避免火灾,他们每年8月22日都举行伏尔甘(火神)节;在美国中小学中,火灾逃生训练已成为一项正式的教育内容,有关方面还成立了“火灾逃生训练学校”,除为学生们提供了正规和完善的训练条件外,美国总统还签发了关于成立“要害部门防火保护总统委员会”的第13010号总统令。

    可见,未雨绸缪,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是刻不容缓的。它已成为社会的需要,时代的需要,发展的需要。

    让我们多懂得一些消防的知识,踢开火患“绊脚石”,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大步向前,早日走向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