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企业,甚至每个部门都设有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责任。可是,对每个员工自身而言,员工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究竟是谁?仔细想想,其实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是别人,应该就是员工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员工都是具有自主行为能力的人,有权主宰个人的安危,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自我保安是最有效的保安,只有员工自己才能真正的、最大限度地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有权利保证自身开展的生产工作的安全性。现场作业时,员工有权利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有权利分析判断工作现场的安全环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时掌握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利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利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也要担负起责任人应尽的义务。强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面对各式各样的安全生产工作,置身于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环境中,懂得自主用头脑分析、判断、思考,作出正确的处理。要摒弃形式上的虚假紧张感,突出强调到位做实,只有发自内心的重视人身安全,重视安全生产,才能真正掌控自己的生命安危。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懂得在安全方面的投入。这些投入包括智力、知识、经验、技能以及其他工具和工作条件的投入。平日,员工可以通过各种培训方式,掌握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学习生产技术,提升娴熟的业务技能和防控风险技能;做好生产各个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将各项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待设备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真正树立起变“治” 为“养”的治本理念,加强设备预见性检修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保障生产设备的健康水平……这些安全投入都将得到最好的安全回报。
做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更要对自己严格执行标准化管理。面对各项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在作业单元上严格规定操作程序、动作要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折不扣地做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请大家都做好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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