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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常驱变”抓安全

2010-11-26   来源: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供电公司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闲时读书,摘录:人生中最重要的一种觉悟是对“常”与“变”的把握。“常”是长期的、一般的、持久的;“变”是短期的、特殊情形的。如,事事按步循规是“常”,意外打破常规是“变”;成功经验告诫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常”,对“常”有信念、对“常”要执著,尽力使“变”不发生。

  感悟后,觉得此番话语对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工作来说也具有借鉴意义。为什么日日月月讲安全,年年月月有事故?原因固然很多,但对于安全生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这一最活跃的主体,同样存在着如何把握“常”与“变”的问题。不妨罗列一二:严格遵守安全保证体系规章制度是“常”,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是“变”;施工前勘查,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是“常”,不勘查或勘查不到位、不督查或督查力度不够是“变”;带入良好情绪进入工作现场是“常”,情绪低落、心情不畅、心不在焉是“变”;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穿戴齐备是“常”,不戴安全帽,安全防护不全是“变”;模范执行各项安全保证制度是“常”,习惯性违章是“变”等。

  剖析“变”的深层次原因,不外乎对“常”的认识与坚守不到位。如,各级安全责任人说起安全生产工作如何重要时是“常”,一时忙起来次要和不要是“变”;员工认识到“我要安全”是“常”,天长日久对“要我安全”的种种教育与提醒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于抵触情绪是“变”;人人都能意识到每天安全生产的新起点都从站班会拉开序幕是“常”,但年复一年,月复一月之下,面对同样的程序,产生了厌烦情绪是“变”;继而“安全要求一放松,事故就会攻一攻”。

  人们常说,凡事“认真”二字最重要,体现在安全生产中,“认真”首先要体现在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员工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责任之上,时时“求常驱变”、事事“求常驱变”!安全生产中的“常”是规律,是若干血的教训得来的智慧结晶,任何时候都含糊不得、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