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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事故“得逞”的机会

2010-12-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1月24日14时40分左右,河北省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富贵山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可能因131号工房工人在双响堵垫作业时违规操作引起爆炸。

  11月26日20点30分左右,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地铁站附近的南京城市快速内环西线南延工程(纬八路―绕城公路)四标段在B17-B18钢箱梁防撞墙施工时,钢箱梁发生倾覆,导致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公司七名施工人员随倾覆钢梁一同坠落(高度约10米),七名施工人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桥下另有三人受伤,目前无生命危险。

  11月25日凌晨4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世纪广场903路公交站内突然起火,9辆公交车被大火吞没,且火场附近还有一个油库。16名消防战士奋战约两小时,终于将大火扑灭。据消防部门称,此次事故中共有7辆公交车被完全烧毁,另有2辆车局部被烧坏。目前,当地公安部门正在深入调查事故起因。

  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绝对不能沉迷于过去的经验,要时刻保持清醒和高度警惕,居安思危。否则,事故就会悄然而至。几年没发生过事故,不代表没有发生事故的可能;今天没发生事故,也不能说明今后就不会有事故潜伏。正如11月24日至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调研组在四川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时指出,越是没有发生事故,越要提高警惕,安全工作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他还以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和四川省“11·21”煤矿透水事故成功救援的案例,一再告诫大家: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务必时刻把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施工现场各个环节、每个部位都要努力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保证质量,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