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来自长期以来的警惕,事故出于瞬间的麻痹大意。这句话是多少人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也是用不计其数同志的生命和鲜血写出来的。
朋友,有这样一个场面:年迈的母亲迈着跚的步履撕心裂肺的呼喊着刚刚在一起电网事故中丧生的儿子;年轻的少妇忍住内心巨大的伤痛一边安抚着老人,而一边却是怀中嗷嗷待哺的婴孩。面对如此凄凉的场面,我们不仅为之悲痛惋惜。然而,痛定思痛,这是一起由于变电值班人员误入带电间隔,误碰带电设备而导致的触电身亡的事故。死者是不幸的,而更不幸的是他的家庭和亲人。他走了,却把永远的伤痛留给了他的家人。这不禁让我思索:难道血的教训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警醒:"安全"到底有多重?
安全,究其意即安稳平顺持久,并为之养成习惯。《国策齐策》中"今国已定而社稷安矣"。《汉书 艺文治》中讲"安其所习,毁所不见"。这就是说,大至江山社稷,小至百姓居舍,都要做到多大的风险都能经得住,再大的风浪也得抵得住,看不到毁坏的迹象,这就安全了。可现实生活中飞机坠地,轮船沉海,设备损坏等不安全的事例比比皆是。它不仅使国家,社会遭受巨额损失,而且使家庭,亲属遭受灭顶之灾。所以说“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在我们电力行业中,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最先接受的就是安全教育。"安全第一"我们牢记心中,我们定制度,学规程,天天讲,月月学,磨破了嘴皮子,听烦了耳根子,但电力行业各类违反安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各种人身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安全意识淡漠外,就是从业人员未能很好的把握"大"与"小"的关系。三国刘备教育其子"无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大"始于"小","小"积累成"大"。也许你今天的一个不小心,究会酿成整个企业的大灾难。所以,最简单,最基本,最可行的就是从"小"入手,从自己的本职做起,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 度"这"三件法宝",才能保证我们电力行业的安全基石稳固牢靠。 日常工作中,文件所重申的,领导所强调,绝非"空穴来风",也决不是某个领导的发明创造,无非是依据"三件法宝"更深化、细化、具体化的东西,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所以我们从业人员要坚持这"三件法宝"不丢。在工作中做到:一是专心而不分心,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绝不可心猿意马;二是操心而不粗心。"既来之,则安之;既战之,则胜之"。上班到现场,来不得半点马虎和粗枝大叶,既然干工作就力求干好,干"亮豁";三是谦虚谨慎而不骄傲自满,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千万不可一知半解,不懂装懂,想当然冒险蛮干;或者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结果"出了事"后悔莫及。
"安全月"内无事故,"安全月"内保安全,成了不少单位领导千叮咛,万嘱咐,反复强调的一句话。的确,在"安全月"的安全氛围已经浓的不能再浓,安全之弦绷的不能再紧,但在少数单位"安全月"一过,安全意识就又开始淡化,麻痹大意的思想又重新抬头,违章的现象又故态复萌。所以安全不仅仅在安全月,安全生产不仅要长抓不懈,而且在我们周围要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绝不能把安全仅仅当作是"安全月"内特有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