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事故的三大不安全要素主要有人、物和现场环境。而三者之间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应当属于人。物和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可以通过人的思想和行动得以控制和改变,而人的思想隐患不除,往往会给物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各类事故。因此,在整治安全隐患的过程中应首先从整治人的“思想隐患”来入手。
造成事故的“思想隐患”大致有如下几种。
粗心大意。在工作细节上随随便便,不修边幅,因失误错加一次油;开错一次阀门;忘戴一次安全帽。凡此种种,小事不慎,最终酿成大祸。
心存侥幸。有规章制度执行不坚决,发现低标准现象敷衍了事,甚至视而不见,得过且过。为图方便,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埋下事故祸端。
缺失责任。为赶时间求数量、追求眼前利益,明知故犯。主观上置安全制度于不顾,造成项目设计时的缺陷、施工中的低标准、施工材料的以次充好及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等等,在思想上失去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由此,笔者联想到在整治安全隐患工作中,若想真正将那些潜伏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揪出来彻底消灭掉,首先要排除员工思想上存在的隐患,这样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消除思想隐患,彻底铲除事故的潜在因素。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标准不折不扣地执行,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在思想深处树立隐患猛似虎、整治高于天的意识。各级领导要在员工思想上抓实,深入基层解决员工思想深处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和经营的基础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