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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补牢不亡羊”上说安全

2011-03-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亡羊补牢这一则出自《战国策》的典故,妇孺皆知,寓意深刻。我们也常常在一些报刊中看到,一些企业在发生事故后,加大力度查找或整改事故隐患,采取了各种补救措施。安全上的“亡羊补牢”应当如此。但是在探索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中,我们更应该“补牢不亡羊”,在安全管理上突出超前性,在终端细节上关注超前行为,体现责任意识和预防原则,做到有备无患,化险为夷。

    “补牢不亡羊”首先体现了一个企业团队对于安全的态度,特别是管理人员对于安全责任的认识问题。试问一个安全管理团体如果对安全工作没有想在前、防在前、做在前,没有积极探索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运作规律,不具备预测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等到事故发生再去整改,这样带来的恶果不堪设想。这已经不是“为时已晚”的话题了,而是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了。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安管人员在筑好“羊牢”的同时,不仅“羊牢”不能留有给羊出逃的漏洞,还要预测到“羊牢”四周是否会有狼群的出现,以及具备赶走甚至杀死狼的本领。

    其次,“补牢不亡羊”还可以增强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超前意识。随着近几年来矿井质前预防,对隐患整改要做到管理规范,强化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行为规范。对于一些隐患,尤其是细微(包括不健康的安全心理),应该在事态恶化前提前整改,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这是安全终端管理最本质的一项要求,也是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仅仅是一个安全的工作方针,更多的是一种重于泰山的责任,还有是如何在工作中做到预防得有法、有矩、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是“补牢不亡羊”的初衷,我们要唾弃借“亡羊补牢”推诿责任的行为,在安全管理中坚持预见的科学性,提高安全管理的执行为,做到“补牢不亡羊”。

    “补牢不亡羊”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