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安全管理,安全制度是基础性工作。但最重要的是让安全制度“有面子”。
虽然肇事者最后的后悔都惊人的一致:“没有遵守安全制度”。但在他们肇事的过程中,都无法掩盖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他们经常不给安全制度“面子”。
虽然安全制度就在案头,“没时间”翻一翻;即便操作规程就在墙上,懒得停下脚步看一看;就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留住我的身,我的心已远在天边。当他们第一次违章时,制度“视若无睹”;他们觉得自己很有“面子”,当他们再一次违章时,制度“一言不发”,他们觉得自己更有“面子”----制度似乎没什么“面子”;当违章成为习惯时,他们洋洋自得:自己就是有“面子”----所谓的安全制度吗,原本就没什么“面子”!
不给安全制度“面子”的原因很多,主因还是缺少安全意识。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总觉得危险离自己还很遥远,或者根本不相信自己会有什么危险。一些宿命论者还认为安不安全不是自己能够左右的事情,抱着听天由命的想法。对一些事故案例,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可一旦发生问题,他们却希望安全制度给自己“面子”:能不罚就不罚了,能过去就过去吧,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检查人员,因为“抹不开面子”,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满足了当事人“面子”的要求,实际上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所以,在安全形势复杂、严峻的今天,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固然十分必要,但让安全制度“有面子”最是关键。
要让安全制度“有面子”,不仅要靠制度执行者摒弃“好人主义”,以对企业对员工负责的精神,鼓起勇气、挺起胸膛,敢与不安全行为作斗争,还要靠每一位员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切实认识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义,挣什么“面子”都不与安全制度“挣面子”。
当每个人都争着维护安全制度的“面子”的时候,每个人都才真的很有“面子”。
上一篇:“青蛙现象”的启示
下一篇:安全教育不妨多揭自己的“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