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安全隐患产生“耐药性”
2011-04-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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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是指病原体与药物多次接触后,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致使药物疗效降低或无效,多用来指人。安全也同人一样,也会生出大大小小的隐患,如果在初犯的时候不能及时对症下药、彻底根治,也会产生耐药性,致使一些隐患成为顽疾。就比如,职工“两违”现象就是其中之一。
这种隐患“病症”为何久治不愈?
最主要的是隐患有了对症的药,但不能及时和坚持长期服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其疗效自然会大打折扣。一些部门在抓“两违”这样的隐患时,平日疏于监督和管理,等到它凸显出来造成严重后果时,便大张旗鼓地搞“专项整治”……然而少则几日,多则数周,便悄无声息、偃旗息鼓了。久而久之,这种做法,就会使职工变得疲沓,耐药性便自然而生。
整治安全隐患的药力不够也是产生“耐药性”的原因之一。在抓“两违”中,诸如“严禁”“禁止”“责令”“必须”“不许”等规定,尽管掷地有声,但缺乏执行的威力和惩罚的严厉,药力达不到隐患的病根,因此隐患难以根治。
一旦安全隐患产生了“耐药性”,其将直接导致以后治疗这些隐患顽疾时,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花费更大的成本。与此同时,安全法规的威信本应建立在其执行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上,假若威信缺失,威力何在?
安全隐患产生“耐药性”,伤害的是安全法规的尊严以及铁路安全的基础,其危害难以估量。
因此,要根治“两违”等“病症”,我们应着眼长远,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杜绝安全隐患产生“耐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