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所在的重庆气矿邻水作业区对所辖井站、班组进行了随机“突袭”检查,在随后的分析会上,作业区领导没有依照惯例听取检查汇报,而是要求各检查组成员对照HSE管理要求和“反违章禁令”找找自己在检查中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在检查组成员们面面相觑之时,该作业区领导讲起了“手电筒”与“镜子”的故事,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安全工作中,不但要会“打手电筒”,更要善于“照镜子”。
在电视、报纸、网络中,有些检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区场所时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在站内人员准入介绍和安全提示时心不在焉,总“忘记”主动交出火种和关闭手机等等,既造成了安全隐患,又埋下了危及自身安全的祸根。在工作中,用安全规章制度这只“手电筒”只照别人,对自己总是“看不见”、“发不现”、“照不到”,强调了别人、疏忽了自身。这种“手电筒”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我们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和检查监督体系,而在执行过程中,很多管理者将自己置身“事外”,忽视了自身的安全学习和安全管理不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使安全管理的力度层层递减,最终使制度和规定成为墙上的“风景”。
“人用铜作镜,可以正衣冠;用史作镜,可以见兴亡;用人作镜,可以知得失。”在安全工作中,把只照别人的“手电筒”换成可以正衣冠的“镜子”,对照安全制度这面“镜子”,看看自己是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