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天,是关系到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与生命生死攸关!今天我要说的是从“海恩法则”看安全隐患。
海恩先生是一名细心的飞行员,在对多起航空事故的分析中,发现每一次事故总有一些征兆表现出来,但是人们要么没有注意去发现,要么即使发现了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后来人们把海恩先生的发现称为“海恩法则”。简单地说就是每一起严重航空事故的背后,必然有近30次轻微事故和300多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多起事故隐患。要想消除这一起严重事故,就必须把这1000多起事故隐患控制住。
在安全管理中,“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表明任何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提供了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就是发现并控制征兆。举一反三,制订了各种安全生产标准化控制程序,完善规章制度并强力推行,从而保证安全生产。但在日常生活中总会有那么的一些人视这些安全规章制度而不顾,最终导致发生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旦事故发生,财产的损失尚可亡羊补牢,但是,人的生命却是无法重新再来。我们应该觉醒,珍爱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只有安全才是保证、呵护我们生命的屏障,只有安全才能让我们拥有美好生活和家庭幸福的意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麻痹纵容必出恶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必须努力做到“三不伤害”。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特别注重安全隐患的控制,做好防微杜渐;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居安思危。这样,或许安全事故才会避免,安全生产工作才会稳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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