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不仅会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安全的警钟一次次在我们耳边敲响:安全就是生命。只有让“安全”真正深入人心,把安全纳入工作计划,形成制度,常讲常谈,常抓不懈,既有“心动”,又有“行动”,事故发生率大大降低,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业生产顺利、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部分同志甚至是一些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度不够,没有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高高挂起。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只是挂在墙上、停留在制度上,对事故隐患不进行积极整改,存有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当成一件“小事”,不愿为安全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三是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不严。个别领导或部门对事故责任查处不及时、不认真,对事故责任者处罚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从思想上引起责任者的高度重视。四是对安全生产宣传不够。一些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个别单位或部门没有积极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重视不够。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无止境的工作,要真正做好,就必须从思想上、认识上、制度上、落实上下功夫,不能做“嘴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要真抓实干,做到大事讲安全、小事讲安全、事事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