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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至“亡羊”再“补牢”

2011-07-05   来源:江苏省新沂市供电公司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供电企业安全犹如一座大厦,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绝对的危险,也没有绝对的安全。要使大厦稳固,必须打牢根基,控制未遂和异常。对于违章行为,一定要严查、重罚、严管、狠刹,宁愿听到骂声,也不要听到哭声,千万莫至“亡羊”之后再“补牢”。

  在我国古代,就有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之说,比喻出了问题以后,马上想办法补救,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和问题,或者不使问题进一步的扩大化。亡羊补牢虽然可取,但羊未亡而补牢,更是智者所为。因此,要想预防事故,前提就是纠正、杜绝违章。在一些企业中,把出了事故后吸取教训,搞好整改工作,也称为“亡羊补牢”。笔者认为,“亡羊补牢”毕竟“羊”已“亡”,如果出了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等事故,会给员工及其亲人带来终生痛苦,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悲惨的结局也将无法挽回。因此,“亡羊补牢”不如“羊未亡而先固牢”。这真正体现了国家及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事实上,我们企业平时所做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以及编制的安全措施、设置的安全设施等,都是以“固牢”为基准的,企业的安全运行得益于一点一滴的扎实积累。那些只考虑眼前,没有长远思想,亡羊补牢式的管理方法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应付,事故也将在所难免。因此,我们各级企业和个人都要积极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制度在现场和岗位上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合力为国家、为企业、为社会、为家庭、为员工个人构筑起安全生产的坚强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