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的一起矿难后,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县长王新科被免职,记者调查发现,其过去一年来一直以副县长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正式公务活动,近期还兼任该县政法委书记。泌阳县委宣传部官员称,副县长王新科最近才刚刚复出。免职后到复出前,王新科没有再担任副县长,但对于其间各种报道中王新科的“副县长”身份,是人们“随便说”的。(据8月10日《钱江晚报》)
的确,在社会交往中,称呼一般是“就高不就低”,级别相当于县长或曾经当过县长的,人们也会以“县长”相称。但这也仅限于口头,真到了书面上,尤其是正式公文或新闻报道,那是不能“随便说”的。至于实际享受的待遇,则更是不能僭越,比如不是县长绝不能跟县长一样坐在主席台上,组织者也不会在主席台安排座位。然而被免职后的一年来,泌阳县的王新科不仅时时处处被冠以“副县长”的名号,而且一直以副县长的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活动,可以说他这个“副县长”既有名也有实。在铁的事实面前,泌阳方面的辩解实在太苍白了。
泌阳县为什么要玩“假免职”呢?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应付舆论。因为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必须有人承担领导责任。问责制度摆在那里,舆论也在密切关注,风口浪尖之上,不作一点回应是说不过去的。作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当然负有无法推卸的责任,而当地的领导又想“保护”王新科,怎么办呢?虚晃一枪就成了自然的选择。
干部任免,多么神圣的事情!但在沁阳县等一些地方,它却像孩子“过家家”一样。红头文件形同废纸,全国舆论被玩弄于股掌之中……这不仅没有半点儿“严肃”可言,政府的“信用”也无从谈起。
“人无信而不立”,政府尤其要带头。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建设诚信社会体系,而在这一工程中政府信用的建设理应居于首要的位置,因为政府信用高于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在社会上具有“标杆”的作用——政府自己都不诚信,却要求企业和公民讲信用,那只是一句空话。因此,政府应该像人们爱护眼睛一样维护自己的信用。
诚然,问责干部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有些干部在问责的同时也是需要爱护的。王新科等同志如果真是好干部,可以在处分期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启用,但“一是一,二是二”,问责必须是真实的。
事故问责“假免职”,政府形象“真受伤”。就社会影响而言,沁阳的“假免职”事件可能比矿难本身的危害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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