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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面前不妨“自私”些好

2011-08-30   来源: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电力企业中提倡“四不伤害”的安全理念,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在我们所处的工作场所,无一例外的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如何将危险降到最低,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保证自己不受到伤害。只有做到“我要安全”才能为“他人安全”提供保证。

  比如一名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正确填写工作票,并检查所列的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是否正确完善,被检修的设备是否已退出运行并切断电源等,每一细节都不容放过;工作时对工作成员做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交底,及时制止并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做到安全管理不走形式,领导在和领导不在一个样,有监督和无监督一个样;平时还要自觉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的安全知识,经常给自己充电,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要求自己始终处在“意识高度警觉、头脑高度清醒、精力高度集中”的状态中。

  如果每位员工都能在工作中对自己严格要求,明确安全职责,视安全规程为生命线,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怎么去做,自身的安全便有了保障,“人人安全,安全人人”的日子便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