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特大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血的教训催人猛省。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扎实的作风,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不搞走过场,安全生产管理务要严字当头,坚决遏止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促进各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各地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但特大伤亡事故依然不断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还是安全生产措施和制度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
“严不起来”的根子在于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头脑里,“安全第一”的思想树得不牢,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摆得不正,重生产、轻安全。可以说,思想认识上的这种偏颇,是危及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认识上的误区必然导致管理上的松懈。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不严,责任不清,对上级的检查敷衍塞责,对安全措施的落实空泛无力,各种安全制度形同一纸空文;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重形式,轻落实,态度犹豫,行动迟缓,蒙混过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不严,查处不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安全生产的投入严重不足,甚或把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挪作他用,导致生产的安全防御能力低下。凡此等等,正是酿成一起又一起损失惨重的安全事故的祸患所在。这种状况绝不允许再继续下去了,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加以纠正。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搞好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更是忠实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领导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应当说,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促进各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有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使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是要严字当头,以严谨的作风,严格的管理监督,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有严谨的作风。安全生产责任如山,那种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无所作为的形式主义必然贻害无穷。各级领导务必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生产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找准生产隐患,逐项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把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之中。对于中央有关部门部署的专项整治,要集中精力,狠抓落实,不走过场。
抓好安全生产要有严格的管理。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改变那种责任不清、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要有专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赋予相应权力。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一方平安。
抓好安全生产要有严肃的监督。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监管部门作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威和威慑力。各地要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四落实”,着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督机制。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有严厉的查处。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精神,加大对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触犯刑律者,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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