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境内动车组追尾、上海地铁追尾、渤海溢油、惠州炼厂爆炸、大连石化火灾——频繁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一次又一次牵动全社会的神经,面对逝去的生命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们扼腕、深思。
祸患常积于细微。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都是多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和多个漏洞的叠加。有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对我们反思事故频发的原因颇有启示。
这个法则认为:一起重大的飞行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事故征兆,每个征兆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事实表明,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成因调查结果都为这个法则做了生动的诠释。它告诉我们:隐患险于灾难,防范胜于救灾,遏制安全事故从源头治理至关重要。
“海恩法则”的实质从反面揭示了事故发生的背后是管理的缺陷的责任的缺失。现实中,遵纪守法、加大安全投入必将加大经营成本,不合理的经济环境造成了无序竞争。这样的竞争秩序使规范的安全生产者吃亏,投机取巧不顾安全者获利。长期下去,形成了有的单位要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要么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起起事故隐患未能引起重视,未能及时根除安全事故苗头,最终酿成大祸。
尽管事后对一起起事故进行了“问责”,对一批批领导者进行了处分,对一件件安全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和造成的财产损失。遏制安全事故,“毖后”固然重要。“惩前”更是根本,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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