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饮酒与安全

2011-11-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技规》第390条规定:铁路行车有关人员,班前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如有违反,立即停止其所担任的任务。

    为什么不准班前饮酒?大家都知道,酒类中分别含有3%-65%的乙醇,大量的乙醇可使人的手脚震颤,行动笨拙,反应迟钝,自言自语,步履蹒跚。而紧张繁忙的行车工作,要求头脑清醒,精力充沛,精神集中,动作准确。

    然而,个别“瘾君子”“好一口”者,就是难耐寂寞,难忍酒香的诱惑,不管班前还是班中,总想弄一口,过过瘾,解解馋,喝得小脸红扑扑的,脑袋晕乎乎的,置作业安全和人身安全于不顾,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作了严格的规定,把开车司机的嘴巴一下子堵住了。几个伙计在一起小聚,如果哪个伙计开车,自己自觉不喝,别人也不会劝喝,因为都知道交警对酒驾查得紧查得严,相互交流说起来都是某天在某地交警查车查住了几个酒驾者,都知道喝酒驾车只要被逮住,准得撂里头,因为喝酒蹲班房,丢人划不来。

    目前当班喝酒之所以不能彻底杜绝,我想并不是责任人不知道当班喝酒的危害,而是管理人员不能像交警一样严格执法,崇尚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没有“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思想,致使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失去了法律效应。作为管理人员,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人身安全规定当班饮酒,不能搞“下不为例”,更不能熟视无睹,姑息纵容,而要严格按照规定,该处罚处罚,该停职停职,要使他知道自身利益受损的痛,叫他怕见“交警”。其次还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让伙计们真正从思想上划清安全红线,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上班就像驾车一样,为了安全自觉堵住嘴巴不喝酒。